在推遲了5個月之后,兩院院士選舉終于5月31日啟動。院士增選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終于迎來了解決方案,貫徹落實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迎來關鍵一戰。科獎在線整理了本年度院士增選工作的幾大重要變化,以下詳述: 近幾年,院士選舉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但一些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2021年5月29日,中國工程院院長李曉紅在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報告中舉例表示: 李曉紅強調,把好院士增選入口關,提升院士隊伍質量。充分發揮院士增選導向作用,把好院士增選入口關,在院士評選中大力破除“論資排輩”“圈子文化”,杜絕非學術性因素的影響,接受社會監督,維護院士稱號的純潔性。拓寬院士候選人推薦渠道,強化提名責任,向長期扎根一線潛心做學問的專家傾斜。 李曉紅表示,要高度警惕出現的新型“跑院士”手段,落實回避制度,杜絕拉票助選,千萬不要為了自己單位的候選人,為了自己的學生,去拉關系說好話。對于在增選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候選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對不端行為不姑息、零容忍,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評審環境。 2022年9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等文件。會議明確強調,要推動完善院士遴選評審機制、優化學科布局、實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強學風作風建設,讓院士稱號進一步回歸榮譽性、學術性。下一步,該如何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會議強調: 要注重在重大科學研究和國家重大工程中選拔院士,以重大貢獻、學術水平、道德操守為準繩,防止增選中的不正之風。 要加強引導規范,鼓勵和支持院士專心致志開展科研工作,強化作風學風建設,排除非學術性因素干擾。 要嚴格監督管理,強化院士科研倫理和學術規范責任,營造良好學術和科研環境。 廣大院士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在主動承擔國家急難險重科研任務、解決重大原創科學問題、以身作則凈化學術環境、培養青年科研人才等方面發揮好表率作用。 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貫徹落實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關鍵一年。通過5月31日發布的院士選舉通知,可以領略到部分重大變化! 1、增選名額穩步增加(一定變化) 院士推薦有兩種方式,包括現有院士推薦和學術團體推薦,又以院士推薦為主。 本年度院士推薦的要求發生重大變化,為打破“圈子文化”,本年度兩院院士增選都特別指出:推薦過程實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圍為直系親屬和主要旁系親屬及博士、碩士研究生師生關系。 在院士推薦資格方面,本年度做出重大調整,每位院士僅可提名1位候選人,候選人獲得1位擬提名學部院士提名即為有效,65歲以上的候選人獲得2位院士的提名方為有效。比以往3人和6人的提名要求調整極大。 另外,特別規定,擔任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負責人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院士,任職期間不參加對院士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增選年1月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院士,不參加對院士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 本屆:每位院士可提名1位候選人。候選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候選人獲得1位擬提名學部院士提名即為有效,且僅能接受1位院士的提名。年齡超過65周歲的候選人,獲得2位院士的提名方為有效,且僅能接受2位院士的提名,其中至少1位應是擬提名學部院士。 往屆:每位院士最多推薦3名候選人,被推薦人獲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學部與該候選人被推薦的學部相同方為有效。65周歲以上的候選人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薦,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學部與該候選人被推薦的學部相同方為有效。 2023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名額分配 上下滾動查看更多 2023年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名額 上下滾動查看更多
為杜絕“跑院士”行為,本年度院士評選改變了“院士評院士”的方式,首次采用外部同行專家評選與院士增選大會選舉相結合的方式。采用外部同行專家盲評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跑院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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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同行專家評選:中國科學院或者中國工程院組織外部同行專家對有效候選人進行評選,評選出的院士候選人經院黨組審定后,提交院士增選大會選舉。外部同行專家評選工作細則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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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增選大會選舉:院士增選大會上,參會院士按20%差額對候選人進行投票,選出新增選院士。參加投票的院士人數須超過應參加增選工作的院士人數的二分之一,選舉方為有效。獲得贊同票數超過投票人數二分之一的候選人,按各專業學部增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序當選院士。
中國科學院:請根據《2023年度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指南》確定的領域學科方向進行推薦。推薦工作要堅持以重大貢獻、學術水平、道德操守為準繩,強化滿足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需求并作出貢獻的價值導向,注重領域學科間的平衡發展,著重推薦長期奮戰在科研一線的科研人員。
中國工程院:要牢牢把握院士的標準和條件,重視被提名人對國家發展和安全的貢獻,對科學技術發展的貢獻和原創性科技成果,以及其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堅決破除“四唯”,打破論資排輩,不以“帽子”評判人才;要特別關注科研和工程技術一線專家,國家急需的關鍵領域和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專家,承擔國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務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關注長期工作在西部邊遠地區的專家,關注優秀的民營企業專家、中青年專家和女性專家。
3. 要加強對被提名人學術成果真實性、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等方面情況的把關,因品德失范、嚴重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或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不得作為候選人。
4、 要嚴格遵守《中國工程院關于嚴肅院士增選紀律的“八不準”》、《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中防止說情打招呼辦法》、《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中防止說情打招呼辦法(試行)》、《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工作保密守則》,自覺抵制各種干擾評選、搞公關、拉選票行為,并負有檢舉責任。對違反規定私下接觸候選人,發生不當交往、利益交換的,視情節給予停止一定期限提名權和選舉權直至撤銷院士稱號的處理。
中國工程院關于嚴肅院士增選紀律的“八不準” (2023年5月19日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為守正揚清、端正風氣,使院士增選不受非學術因素干擾,維護院士稱號學術性、榮譽性、純潔性,提出以下“八不準”: 1.院士及外部同行專家必須站在國家高度,不帶個人、部門、行業的偏見,客觀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選工作,不準從事任何違背科學道德、可能影響院士增選公正性的活動。 2.院士及外部同行專家應堅決抵制各種干擾評選、搞公關、拉選票等不當行為,不準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得違反規定私下接觸候選人及其委托人,進行不當交往、利益交換。 3.院士除通過工程院舉辦的學術活動等平臺了解候選人學術水平外,不準參加候選人及其單位在增選期間組織的活動,確因學術交流需要參加的,須向所在學部書面報告,并不得領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講課費、評審費、咨詢費等。 4.候選人及其委托人、候選人單位不準通過任何方式為當選院士開展請托、游說、拉票、助選、賄選等活動。 5.候選人及其委托人不準以匯報、請教、征求意見等名義拜訪院士或外部同行專家,為當選院士進行活動。 6.候選人不準有弄虛作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對個人以往有關學風道德和違規違紀問題須如實報告。 7.機關工作人員不準違規干預增選工作,不得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 8.所有相關人員不準泄露外部同行專家信息以及增選中對候選人的討論、評價、投訴及調查處理意見、選舉結果等信息。 院士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警告、通報、停止一定期限提名權和選舉權、勸退直至撤銷其院士稱號的處理。 候選人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通報、取消候選人資格、永久取消參選資格等處理。對開展請托、游說、拉票、助選、賄選等活動的候選人永久取消參選資格。 外部同行專家如有違反,永久取消其評選專家資格。 機關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上下滾動查看更多 關于嚴肅2023年院士增選工作紀律的通知 中國科學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增選工作已經啟動,為全面貫徹落實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要求,保障院士增選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中國科學院黨組和學部主席團的決策部署,特別重申和強調以下工作要求和紀律。 上下滾動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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