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7時,遼寧大連金州開發區一條石油管線發生爆裂并著火。據統計,這已是2010年以來中石油在大連所屬企業發生的第8起較大事故。在國內眾多儲運設備已經運營多年的情況下,油氣儲運的安全問題日益凸顯。
業內人士坦言,事故頻發背后折射出石化產業項目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復建設的深層次問題。而此次事故責任認定或遭遇“踢皮球”。
據媒體早前報道,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被鉆漏,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網,在排污管網出口處出現明火。 22時20分,事故導致的明火被撲滅。目前暫無人員傷亡報告。大連市應急辦經初步調查后表示,中石油管道公司正在組織人員對事故溢油進行清理回收。該事故肇事單位5名相關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與之前的部分事故由操作不當等原因所致不同,中石油官網昨日發布消息稱,6月30日晚的事故原因是“大連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新區路安停車場附近進行水平定向鉆施工中,將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線鉆通,導致原油泄漏。”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中石油對于此次事故也“難辭其咎”。
《每日經濟新聞》援引隆眾分析師王倩倩說,“一方面,在城市規劃中凡是有石油輸油管道通過的地方都必須設有坐標標識,施工企業在組織施工前理應提前進行考察,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并制定可靠的保護措施;另一方面,原油管道風險系數比較高,按理說不應該設置在交通要道和人流密集地區,而此次事故發生地周邊不僅有居民區還有大連大學、大連財經大學等多所高校。”
王倩倩認為,這次事故責任認定可能會出現“踢皮球”的情況,因為大連中石油和大連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中都有責任,但具體如何劃分可能比較麻煩。
2010年以來,中石油在大連就已經發生多起爆炸事故,原因多為輸油管道或者儲存罐著火。
2010年7月16日,大連中石油大孤山新港碼頭一儲油罐輸油管線發生起火爆炸事故。 3個月后,2010年10月24日,工作人員在拆除“7.16”事故現場曾著火油罐時再次發生火情。 2010年12月15日,中石油大連新港儲油罐區附近區域失火,火災距離“7.16”事故著火油罐(103號油罐)僅80米。 2011年7月16日、8月29日、11月22日,中石油大連連續發生了3次事故。而最近的要追溯到2013年6月2日,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位于甘井子區廠區內一聯合車間939號罐著火,火災造成2人受傷,2人失蹤。加上今年6月30日的這起事故,中石油最近4年在大連發生了8起事故。
《第一財經日報》援引中國石油大學油氣儲運工程系教授吳長春表示,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大連因為擁有靠海的優越地理位置,就是中國在東北的石油轉運和石油加工中心。現在,大連也是原油進口的重要港口,具有較大的原油加工能力。因此,儲運設備的安全問題亟待關注。
“但輸油管道在市政施工中被碰到的風險還是普遍存在的。”吳長春說道。
他指出,管網在建設中有一整套安全防護標準,在選建的時候就要經過地方政府的批準,避開城市規劃區。但隱患之一是,后續的市政設施建設有時會離石油管網比較近,布局不合理;其次,管網本身的安全性和使用年限有關,“6·30”大連事故中的管線其實是屬于比較新的管線,但東北地區有一些管線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運營,受到的腐蝕也比較嚴重。
據公開資料,截至6月,經初步排查,遼寧全省已發現輸油氣管道安全隱患4126處,其中一級風險1230處,二級風險1733處,三級風險1163處,這些隱患整治起來并非易事。
新華社“新華調查”2013年底曾報道,遼寧省遼陽市一打火機廠部分廠區建在一條原油輸送管道上方,且存在16年。報道播發后,當地安監局下發《強制措施決定書》,要求打火機廠立即停產整頓。然而,安全評估公司受政府委托,為打火機廠制定的整改方案令人困惑不已:將廠區內與輸油管道安全距離不足的易燃易爆設施搬離至8米或20米以外。整改后輸油管道還是穿越打火機廠,按此執行隱患無法排除。
責任編輯:張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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