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發布消息稱,1月14日13時40分許,珠海長煉石化設備有限公司重整與加氫裝置預加氫單元發生閃爆,暫未發現人員傷亡,該公司及周邊人員已安全撤離。
1月14日13時43分,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接到報警:珠海長練化工廠發生爆炸。截止14時30分,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共出動40輛消防車,200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指揮中心調集“珠中江”戰區力量趕赴現場增援。
1月14日下午16時,珠海市、高欄港區已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目前,珠海市、高欄港區應急管理、消防、公安、安監等部門已趕赴現場,正在組織全力撲救,明火已被撲滅,環境在線監測站點各項指標未出現異常,現場環境人工監測正在進行,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核實中,請廣大市民不必恐慌。
14日下午3點半,新浪財經記者拔通長煉石化的母公司深圳埃森新能源集團的電話,該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爆炸起火的石化工廠正是公司子公司長煉石化。該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已經沒有事了,火已經滅了,現場已經控制住了,就是小事。”
涉事公司背景
珠海長煉石化有限公司是深圳埃森新能源集團旗下全資公司,位于珠海高欄港經濟石化區北側,建于2003年8月。主要裝置有120萬噸/年預處理裝置,100萬噸/年催化重整裝置,40萬噸/年芳烴抽提精餾裝置,80萬噸/年后分餾以及20萬噸/年苯和甲苯加氫裝置等相關的公用工程和儲運系統。事故發生后,其生產裝置均已暫停。
120萬噸/年石腦油綜合利用項目是“以加氫為產品鏈的新工藝、新材料”,也是目前國內深加工工藝中唯一具有產品種類構成最多、產品質量執行標準最高、工藝路線科技含量最為創新的石化裝置。
主要產品有正/異戊烷、正/異己烷、環己烷、甲基環己烷、苯、甲苯、混二甲苯等十幾種單體烴產品和有機化工的基礎原料。
事故影響市場分析
華南市場甲苯、二甲苯的主要供應以中海油惠州、中石化廣州石化、茂名石化,以及中石油欽州與中化泉州石化銷售公司為主。而珠海長煉石化芳烴產品以內部自用居多,甲苯對外商品量供應有限,外銷主要以二甲苯為主,月商品量約3000噸左右,且并非平穩供應,目前在甲苯、二甲苯市場偏弱的情況下,以生產溶劑油作為主要產品。因此本次事故對于華南市場的整體供應影響有限。
目前已經臨近春節假期,下游需求方基本已經處于放假狀態,對于甲苯、二甲苯的采購較為緩慢,因此本次事故對目前的華南市場影響不大,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本次長煉石化事故對于節前市場影響有限,不過,后期安全檢查形勢或將更加嚴峻,同時也對于年后化工企業的開工提出了考驗,若安全檢查擴大,本次事件或將影響到年后的市場需求情況,進而使得年后市場恢復減緩。
涉事企業曾被應急管理部通報15項隱患
據應急管理部官網顯示,2019年7月,全國化工行業執法檢查廣東工作組曾到廣東省珠海長煉石化設備有限公司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15項安全隱患,檢查組要求企業立即整改。
一是安全管理規定現重大失誤
檢查組專家在查看該公司相關資料時,發現該公司危險性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用火作業基本原則竟然出現重大失誤。文件中規定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天,但這與《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里所規定的“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嚴重不符。
面對專家的質問,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唐青云立即表示這份管理制度匯編是2016年的老版本,而公司現在使用的是2017年修訂版。公司員工將所謂的修訂版拿出來后,專家發現這個修訂版僅僅是對管理制度匯編中的特殊作業管理部分進行了修訂,并且老版本的管理制度匯編仍然在使用。
這時,唐青云說:“公司都是按照規定執行的,沒有超出過8小時,那只是個筆誤,我們印刷出了問題。”面對企業方面的解釋,專家回應道:“你們這個管理制度文件的數據一定不能出錯,8小時和8天的差距有多大,你們非常清楚。”隨即,專家查看了企業的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使用情況記錄,近期作業確實沒有超過8小時的。
二是防水池長期未清洗
檢查組在企業現場檢查了消防應急演練情況。伴隨著一股惡臭,檢查組看到的是一股黑色液體從一個消防泡沫炮里流出,這和旁邊可以正常使用的消防泡沫炮形成了“一黑一白”的鮮明對比。據專家介紹,正常的消防泡沫炮噴出的水遠看應該是白色水柱,消防泡沫炮的水壓不夠,才會出現水流出來而不能噴射水柱的情況。對于流出液體為黑色,企業的解釋是因為平時沒有演練,但專家當場否定。專家認為就算沒有使用過,消防泡沫炮內壁生銹,噴出的水也應當是黃色的,液體為黑色應當與消防水池長期未清洗有關。
三是空氣呼吸器瓶身漏氣
除了消防炮沫炮的問題,另一個與消防有關的問題也十分突出。檢查組在該企業檢查發現,罐區和裝卸區域均未配備空氣呼吸器,而中央控制室配置僅有的兩臺空氣呼吸器均不能正常使用,一臺瓶身漏氣,一臺壓力僅為12MPa。
四是呼吸閥未定期進行檢查
此外,該企業還存在苯儲罐823/1罐頂呼吸閥未定期進行檢查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安裝高度不足0.3米、工藝連鎖管理不到位、今年7月的演練計劃與實際演練內容不符合、消防水泵備用泵為電動泵而非柴油機泵等問題。面對企業的15項安全隱患,檢查組要求企業立即整改。
事故原因分析
預加氫裝置
1、現場勘查情況:
1)預加氫進料換熱器E202A/B/C/D/E/F到預加氫產物/脫水塔進料換熱器E204A/B之間的管線250P2019CS-H(20號鋼,273*9)在泵廊部位管道彎頭撕裂(距離E202E約15米位置)。管內介質:預加氫反應產物(主要組分為:石腦油、氫氣),含硫、含氯、含氨。 (需提供原料分析數據,彎頭數據)
2)事故發生時操作壓力2.2MPa,操作溫度約180℃,流量 NM3。設計操作條件:操作壓力 MPa,操作溫度約 ℃,流量 NM3。事故發生時操作平穩,未發生超溫、超壓操作。(需附相關DCS圖表,操作記錄、注水情況)
3)E202本體及E202至破裂彎頭之間管道保溫層較為完好,只有彎頭部分爆開。
4)因彎頭部位位置較高,且現場泵廊框架坍塌,無法靠近觀察破裂彎頭前后焊縫情況,目測焊縫基本完好。
2、現場勘查初步認為事故原因:
現場E202本體及E202至破裂彎頭之間管道保溫層較為完好,只有彎頭位置爆開,可判斷破裂位置彎頭非因長時間受火導致的爆裂。同時與現場事故發生時的視頻相印證,此位置應為第一時間爆裂位置。
直接原因:
管線250P2019CS-H管道彎頭撕裂后,大量高溫、高壓的石腦油和氫氣噴射而出,與周邊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介質摩擦產生靜電或者其它原因產生火花,從而產生著火爆炸。后續爆炸、燃燒導致周邊設備損壞,引起物料泄漏造成二次、三次的閃爆。
造成管線250P2019CS-H撕裂可能原因:A.管線腐蝕減薄;B.彎頭材質本身缺陷或加工制造缺陷。(因企業目前無法提供最近的一次管線測厚數據,無法判斷管線腐蝕減薄情況;具體原因需委托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失效分析)。
間接原因:
1)、管線250P2019CS-H(介質含硫、含氯、含氨)在預加氫裝置中為易腐蝕管道,應加大測厚頻次,該企業對于此易腐蝕管線未能定期測厚檢驗。(需企業提供壓力管道管理規定、壓力管道檢驗、檢測計劃)
2)、企業有2019年的管線測厚數據,但是不能明確250P2019CS-H的測厚數據,對于壓力管道測厚數據未進行分析,壓力管道管理不到位。
3、建議
1)、破裂彎頭外送專業單位進行失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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